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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中区企业商标的合同转让与继受转让
作者:辽宁恒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11-11 08:43:48
在辽中区,企业商标转让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,对于企业的品牌管理和资产优化具有重要意义。本文将详细介绍两种主要的商标转让方式:合同转让与继受转让,并探讨它们各自的特点和适用场景。
一、合同转让
合同转让是企业商标转让中最常见且直接的方式。它指的是商标注册人(转让人)通过签订转让合同,将其拥有的沈阳商标注册专用权有偿转让给受让人的过程。
特点:
有偿性:合同转让通常是有偿的,转让人通过转让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。
灵活性: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转让的内容、权利、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条款,具有较强的灵活性。
法律效力:合同转让需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后才具有法律效力,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适用场景:
企业重组、并购或品牌调整时,需要将商标资产作为一部分进行转让。
商标持有人希望直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商标价值的变现。
二、继受转让
继受转让是另一种企业商标转让方式,它主要发生在特定情况下,如商标持有人死亡或企业合并、兼并等。
特点:
无偿性:在某些情况下(如商标持有人死亡后的继承),继受转让可能是无偿的。
法定性:继受转让通常依据法律规定进行,如继承法、公司法等。
程序性:继受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,如继承程序、企业合并程序等。
适用场景:
商标持有人自然死亡后,其继承人按照继承程序继承商标权。
企业因合并、兼并等原因发生主体变更时,其商标权作为资产的一部分被继受转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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